一、律师在案件一审中的工作
1.了解案情,对案件进行分析判断。对当事人的诉求、案件的事实及理由进行初步的审查判断,对诉讼成本、诉讼走向及审理结果作初步的预测,提示诉讼中的风险。
2.审查案件时效与管辖。包括起诉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有无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或延长的情形、案件是否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及受诉法院管辖、仲裁协议及其效力、管辖约定及其效力。
3.制定诉讼策略。包括确定诉讼思路、诉因、诉讼请求事项、事实理由陈述,对是否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评估鉴定作出判断,对对方当事人可能的诉讼方案确定初步对策,确定管辖法院等。
4.收集证据。律师在了解案情后,对缺少的证据要求当事人补充,必要时律师进行调查取证。收集的证据包括能证明起诉正确或答辩正确的证据、能证明对方起诉或答辩事实失真的证据及与案件处理有关的其他证据。
5.书写民事起诉状或答辩状、制作证据目录,申请财产及证据保全、申请评估或者鉴定,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
6.参加法庭审理,书写并提交代理词。
7.领取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
二、律师在案件二审中的工作
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不服,在法定期限内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活动。提起上诉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律师在上诉案件中主要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查阅案卷材料,对案件进行全面的分析审查。包括上诉人主体是否适格、上诉的对象是否属于法律允许上诉的裁判、是否超过法定的上诉期限、一审裁判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诉讼程序上有无错误。
2.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调查补充证据。
3.明确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确定具体的上诉请求、事实及理由,撰写并递交上诉状。
4.参加二审案件的法庭审理,撰写并提交代理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