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案件在多长时间内可以审结是许多案件当事人关心的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人民法院审理各类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作了明确规定。各类案件的具体审理期限如下:
1.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3.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4.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5.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上述审理期限不包括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及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的期间。如果一个案子在审理中需要进行公告、鉴定等,审理期限就会延长。就具体案件来说,有的在一、二个月之内就可以审结,有的经过半年还未审结,延续一年以上也是常有的事。
一个案子审理周期的长短主要取决于法院工作量的大小、案件的复杂难易程度、当事人的配合程度等,个案相差甚远。如果案件简单,法官办案节奏快,送达及时,不需要进行评估、鉴定,在二到三个月之内就可以审结。如果案件复杂,法院工作量大,当事人对法院的工作配合不够,案件在审理中需要进行评估、鉴定等,案子的审理期限就会大大延长。
总的来说,一审普通民事案件一般会在三至四个月内审结,二审一般会在两个月左右审结。复杂的案件审理期限会超过六个月,甚至一年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