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新修改的律师法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改共10条,以“小切口”方式对律师法作出修正,主要新规定如下:
一、确立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
新律师法增加第三条,明确“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要求律师事务所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同时将“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两拥护”)明确列为律师执业的基本条件。这些规定实现了党领导律师工作的法治化。
二、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
新律师法第五条在原规定“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基础上,新增要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这使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由规范性文件上升为国家法律。
三、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新律师法第三十四条增加第二款:“国家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规定。”这标志着该项司法改革从试点政策正式成为法律制度。
四、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
新增第七条规定,国家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加强涉外律师人才培养,支持律师事务所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鼓励律师行业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规范公职人员离职后从事律师职业
新律师法第四十四条增加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部门等单位工作人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从事律师职业的,应当遵守公务员离职管理的有关规定。
六、鼓励参与公益法律服务
新增第四十六条规定,鼓励和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依法提供法律援助,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应当加强统筹和组织引导。
七、明确港澳律师大湾区执业制度
新增第六十二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执业者、澳门特别行政区执业律师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取得内地执业资质的,可以在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九市从事规定范围的法律业务。此举将试点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
此外,新律师法将立法依据明确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并将“法制建设”修改为“法治建设”。
此次修改虽然条款不多,但分量很重,对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